医院现代化最核心的一环是管理现代化,即在尊重和保障个人自由的前提下,实行公平正义的民主管理。但对武汉市第四医院掌权的决策者(上级机构及某些院领导)来说,这种以现代化为目的的学习过程,是必须将管理现代化的环节加以阉割的。也就是说,向西方发达国家进行有限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改变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专制管理,而是为了保存和巩固这种滥权和腐败。在技术和教育等方面的西方化,会逐渐造就一个部分现代化的医院,但这并非医疗改革的成就。在所谓医疗改革名义下推行的各种政策,都要以固守甚至强化既有的权力与利益格局为前提。武汉市第四医院前任院长曾建议缩小行政中层规模、削减科室负责人特权、减轻各种扣款,以便释放出更多的经济增长空间。谁都知道,这些都是对症下药的好建议,但现在的院长书记却不可能被采用。因为,正如这些建议的提出者所论述的那样,要减轻医务人员负担,就必须裁减中层人员,削减科室负责人特权,但高层决策者的权力却是以现有官僚体系为基础的,在没有构筑新的权力基础之前,他们不可能会去挖掉自身权力的墙角。其实,无论是院长负责还是书记负责,公共权力不受约束和个人权利没有保障的问题,不仅从来就没有得到解决,而且时有恶化。任何诚实的人都无法否认,将个人权利保障和公众政治参与等较为抽象的问题先放到一边,才是当前医改面临的种种危机和问题,或者说医疗机构的普遍腐败和治理全面溃烂的根源。在武汉市第四医院,不同主政者的政策侧重点或许各有不同,但在固守专政权力和压制个人自由方面,则完全是一以贯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