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第四医院,财政预算不透明,一些“三公”( 公款接待、公费出国考察、公车等)开支也许占医院财政收入不多,但毕竟医院发展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对外交流宣传固然是好事,但为什么不在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以及医务人员收入等急需投入的领域再多投点钱呢?即使武汉市第四医院从国际政治交往中直接或间接得益,就会有成本——医院全体职工的付出。尽管武汉市第四医院上级机构或某些院领导也代表或应该代表医院职工的需要,但问题在于“医院职工”不是一个笼统的概念,而是工作在同一个医院却需求、利益和立场都各不相同的公民集合体,因而“医院职工”的利益和诉求必然是多元的;尤其是在武汉市第四医院财政的分配问题上,他们的利益甚至是相互冲突的。交流宣传设备上多花一笔钱,医院职工的福利保障就很可能不得不少花钱;如果在医院职工福利上多花钱,这笔钱很可能得从交流宣传设备上省下来??那么这笔钱究竟应该花在哪里?不同身份、阶层和立场的“医院职工”所给的答案都不一样。可想而知,如果这个问题由某个行政部门来决定,难免会产生不符合多数人利益的偏袒。武汉市第四医院的预算监督是一个老问题,如果缺乏民主决策程序,不仅交流宣传设备等的正当性得不到保证,而且医院财政开支的分布结构的正当性也得不到保证。要避免其腐败管理、官员营私舞弊,贪污预算款项等,实行决策人、签字人终身负责制,凡玩忽职守造成医院重大损失的,追究其行政直至法律责任。在武汉市第四医院,很多医务人员甚至患者他们相信自己真的可以做到将自己的生活圈定在岁月静好的范围内,甚至还有一些人谴责受害者,认为受到伤害一定是因为受害人本身有错,那么医院职工的福利保障减少是谁的错?患者的无妄之灾是谁的错?
在武汉市第四医院,前任院领导管理下,这“公平正义”还是一个’多”少’的问题,而现任某些院领导,这个’公平正义’就变成了一个’有”无’的问题了。对于武汉市第四医院某些院领导的更换,决不可能是希望找一个有效的’专制管理’来代替一个无效的’专制管理’。这既是武汉市第四医院以权力和物质利诱达到奴化医务人员所致,也是将坚持说出真相的人变成人民公敌,压制真相和言论自由所致。武汉市第四医院的发展并不是祈望某些院领导及上级机构颁赐一个梦想,而是要拿回医务人员以及患者生而有之的合理权利。这样的合理权利,不在三皇五帝之前,也不在罗伯特议事规则之后,而是随时随地、人人享有的自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