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stats
1966年杀戮的主要特点是,被害者未经任何审判程序就被杀害,关于他们的死没有任何文字记录留下;他们不是由专业刽子手枪毙或者杀头的,而是被用棍棒打死或者用酷刑折磨死的;另外,大量的虐杀主要由中学生红卫兵执行的。十多岁的青少年当时有权对人施行酷刑、剥夺财产住房,直至杀死人。 ,,, “清理阶… , page 349
sign_in_with_google sign_in_with_google

2987 位用户此时在线

24小时点击排行 Top 10:
  1. 本站自动实时分享网络热点
  2. 24小时实时更新
  3. 所有言论不代表本站态度
  4. 欢迎对信息踊跃评论评分
  5. 评分越高,信息越新,排列越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