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杀戮的主要特点是,被害者未经任何审判程序就被杀害,关于他们的死没有任何文字记录留下;他们不是由专业刽子手枪毙或者杀头的,而是被用棍棒打死或者用酷刑折磨死的;另外,大量的虐杀主要由中学生红卫兵执行的。十多岁的青少年当时有权对人施行酷刑、剥夺财产住房,直至杀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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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阶 级队伍运动”是文革中最为阴暗恐怖的季节。与1966年的“红八月”杀戮相比,迫害变得更加有系统也更加旷日持久。大量的“专案组”被建立起来。这些“专案组”人员到全国“外调”,深夜审讯“审查对象”,用所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定案”方法恐吓威逼被“审查”者, 并且强迫他们写下了大量的“认罪书”和“检讨”。这些文字材料一直密藏在各“单位”的“档案室”里。一所中学,就会有几个麻袋之多。但是在1980年前后,这些材料都被火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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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理阶级队伍”以及它的延续“一打三反”和“清查五一六” 中,出现了大量的“自杀”:尸体在水面浮起,鲜血从天花板上渗出,血和脑浆喷溅在水泥地上。跳楼,喝杀虫剂“敌敌畏”,割动脉,投水,摸电门,上吊,卧轨,各种可怕的方式被采用了。很多人是在被“隔离审查”时也就是被关在“牛棚”的时候死去的。他们生前与世隔绝,死后由看管和审查他们的人宣布是“自杀”的,没有遗书留下,也没有准许死者的家属查看尸体。在他们死后还以他们的名义开“斗争会”,他们的漫画象甚至尸体被放在“斗争会”场上。他们已经死了,还被诅咒是“畏罪自杀”、“死有余辜”。
后来,从“隔离审查”中回来的幸存者讲出了他们身受的肉体和精神的折磨,主管“牛棚”者中有人泄露出其中一二真情。从中可以知道,很多“自杀”其实是“他杀”,是把打死了的人丢往楼下,或者悬挂在房梁上。即使是那些在最后确是由他们自己的手结束了他们的生命的人,也是在受尽侮辱和拷打之后,在绝望中才那样作的。导致他们杀死自己的原因不是因为清高和孤傲,而是那些“审查”的方式难以想象的下流和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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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对人的最大的迫害高潮有两次。一次发生在1966年,伴随着“红卫兵”组织的兴起,在所谓的“破四旧运动”中;另一次发生在1968年到1969年,在新的权力机构“革命委员会”的建立和巩固过程中,当时称为“清理阶级队伍运动”。
---"网上文革受难者纪念园前言" 王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