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这件事,两种人都让我特受不了。
一种,指着中国人使劲骂,好像那个日本小流氓代表了高级文明似的,他配么,正常日本人都得捂着鼻子离他远远的。
一种,指着日本人使劲喷,好像中国人贱嗖嗖伸脚挑着鹿脚也代表了大中华渊源流传高级古文明似的,行事特高端大气上档次。就算像极了顽童,也是返璞归真,天人合一的表现。
但是非得比的话,这位中国人赢了。因为他连声道歉,说了n个Sorry,足以抵过了。要不然呢???道歉不够的话,中日之间能扯的事可就多了。文明的体面就在于此。
之后的辩论就有些逻辑大滑坡了。
我看好几位拿鹿肉说事儿。澳洲也能吃袋鼠肉。意味着你能拿脚撩拨袋鼠吗?还真能,没人拦着你,袋鼠自个儿就能把你收拾了。。
说实话我也有点受不了刚喂完袋鼠,转头附近的餐馆,菜单上就是袋鼠肉那种心里的落差。还有挪威,刚坐完麋鹿拉的雪橇,进了帐篷就给你热腾腾的麋鹿肉汤,冻成狗的你一边喝一边内疚一边赞叹,濒临精神分裂。
可是,你吃他的肉,和没事折腾玩是两码事。或许你要说虚伪,可是虚伪正是文明的标志,代表共情能力。猫吃老鼠前要逗它玩。狮子捕到活得猎物也要给小狮子磨练扑咬技能玩耍一会儿。可是人类却不会这样,反而要挖空心思研究怎么能更仁慈的进行宰杀。这就是文明的体面。
嘲笑爱护小鹿虚伪的人,你愿意和虐待小鹿的人做朋友吗?反正最后也得吃。想拥抱真诚和直率吗?go ahead.
所以, 这本不是什么大事。都用不着气愤。最文明的解决方式就是,有人拿脚逗鹿,来个文明人劝阻下,“先生不要这样,你有可能会把它弄疼,或者会激怒它拿角撞你。”,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多大点事儿。
最后,上脚,就是不妥,这也有的辩那就真没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