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两位前任国防部长的“罪状”
主要是两大罪名:
一个是“操纵人事”
二个是“收受贿赂”
我就很好奇
在咱们中国这种自上而下的制度下,这种等额选举的制度下,这种人民没有任何监督权,媒体也没有任何独立报道和采访权的社会下
中国的9000万党员
有哪一个,不会在自己掌握哪怕那么一点点微小的权利之后
“卖官鬻爵”,“互相提携”,“操纵人事”
哪一个,不会去
“收受贿赂”,“收受礼品礼金”,“为他人谋取利益”?
在这么一个最终必然犯罪,必然入狱的官场中
我很好奇中国这么多人,考公务员的目的
到底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