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香港“反送中”示威后发生的“12港人案”中被判刑最重的示威者邓棨然,4月16日再被中国香港特区区域法院判囚46个月(3年10个月)。
现年34岁的邓棨然因在示威期间参与制造汽油弹,被起诉“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又因在保释候审期间潜逃而被控“妨碍司法公正”罪。他此前向法庭认罪。法官练锦鸿判刑时称,被告人在中国大陆被判监是“自作自受”,不因此考虑扣减刑期。
2020年8月,邓棨然等12人试图循海路潜逃台湾途中被广东海警拦截,同年12月被广东深圳盐田区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是刑期最重的一位。邓棨然刑满后被押返香港再次收押候审,其间并未申请保释。
今年1月,在“组织他人偷越边境”案中判刑第二重的示威者乔映瑜因承认“管有爆炸品”、“制造爆炸品”与“妨碍司法公正”三罪,被判囚61个月(5年1个月)。她不服刑期,在2月提起上诉,目前正待法院审理。
当时被截获的12名示威者中,只有李宇轩未被起诉“妨碍司法公正”罪,但他向香港法庭承认一项中国《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正收押候判。该罪行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终身监禁)。
近日,李宇轩在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审判中,作为“从犯证人”被传召出庭作证。
案件回顾:
10名港人涉非法越境案被判囚七个月到三年 两名未成年被告不被起诉 https://t.co/afPfiSli1d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