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认,互联网或者叫泛IT产品的研发成本和人时要比其他领域的产品研发贵的多。此前的逻辑一是:IT产品能更大的提高边际效益,比如一套停车管理系统能取代15个看车大爷,自然就应该贵一些。逻辑二是:互联网领域的投融资相对活跃,很多投入可以在资本市场以估值提升的形式成倍收回来。但当现在随着互联网产品渗透率提高、增长有限,导致边际效益提升减缓,以及资本市场大家都知道的状况的前提下,泛IT产品的研发溢价可能会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研发预算下降可能是不好完全避免的趋势。
我们最近在跟客户沟通中采用了一种新的报价方式来拟合双方的预期不一致。我们会先对任务做一个估价,在双方都同意这个估价的前提下,将支付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客户可以接受的现金部分,另外一部分变成债,加上一部分利息来支付,而支付来源是客户通过这个产品产生的收入流水的一定比例。比如100000的应付款,作价150000三年,以业务流水的一定比例来支付,由于我们开发的系统自然可以看到流水,所以大家容易对金额达成一致,同时客户也觉得通过这种形式捆绑了双方的责任,我们也会对后续维护更在意,毕竟弄不好损失的是我们的收入。而且不用一下子按市场行情支付现金给我们,自己的财务压力也会降低,而我们也在长期应收款上获得了一定溢价。三年到期或业务终止时,如果分成还没达到预期金额,双方再探讨是一次性还款还是做展期。
当然这个方式有一定局限性:必须是有能产生流水收入的业务,双方有长期合作的基础,对各自的履约能力和意图都放心才行。
现在看这个方案执行的还行,构建了一个缓冲空间,尽力弥合了传统行业对互联网产品研发成本的低估,和研发一侧对自身研发工时的高估。甚至有一些公司开始探索如何交易和转让这个合同,也是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