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南央女士,至今还没走出崇拜恐惧的伤害链条:李女士的这段论述,和她广泛传播的长文,反映出她对法轮功的反对态度,不是来源于她对所谓的邪教有多深刻的认知,而是对崇拜二字,深入骨髓的恐惧。正是她所经历的崇拜灾难,给她打下难以磨灭的烙印,才让她如此惊恐于崇拜现象、崇拜行为、崇拜言语、崇拜组织,所以,她本能的对所有涉及崇拜的人与组织,有了条件反射的抵触与反对。
李洪志的4亿论,肯定是笑话,这是基于常识的否定,但如果,推特上有人,而且还有好多人,正在非常认真的对这种笑话进行批驳,所反映的问题,就比较水深了,他们要否定的不是4亿这个数字,而是要借4亿论的荒谬,来批判和否定李洪志的影响,进而否定整个法轮功的存在合理性。
这是目前这个事件的核心,这一点,没几个人能看出来。
当然,回到本文主题,我不对李南央女士作诛心之论,单就她的这个表述,说明她对崇拜的理解,只来源于中国文革时的她对崇拜的定义,她对崇拜的反思,也是基于她所经历的崇拜,崇拜对她的伤害,也是基于领袖崇拜的伤害,这种对崇拜单一化的理解,和基于单一化理解基础之上的反对,造成了她对崇拜本能的记忆恐惧和反对。
崇拜,并不是唯一性的失去自我,在拥有自我的同时,完全可以进行崇拜,只要你有足够的自摄力控制自我不被崇拜对象所控制。我对马斯克的第一性思考原理就非常崇拜,我对诺兰导演的电影,非常崇拜,我对鲁迅在近百年前对中国人性的认知之深刻,非常崇拜,因为至今他的论述没有一丝走样…
李南央女士经历了中国历史上,最疯狂完全失去自我的全民化崇拜以后,已经被这种崇拜所伤害,进而导致她对任何崇拜的恐惧与对抗,这说明,她至今没有走出崇拜给她造成的伤害链条。
回到开题,如何看待法轮功信徒对4亿论的态度?
基于成年独立个体的认知主体性,认可4亿论的人,糊涂可悲而已。
但也就仅此而已,能有什么大不了的呢?法轮功不是公权力,也不是国际组织,仅仅是一个基于信仰认知的宗教组织而已,若犯法,必被执法,能有什么大风大浪?
如果你认为4亿论能地动山摇,那说明你已被影响,而我,只是淡淡一笑。
至于,借4亿论来否定李洪志地位的,水太深,我们就不聊了,容易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