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几位来对我私信,还说一直看我内容的朋友,会无法理解最简单的底层逻辑?…
1. 你在节目中任何属于言论自由范围内的观点完全是你的自由,应该得到保护甚至鼓励,哪怕其中有错误的部分没关系,因为如果说话必须正确必须全员happy那就不是言论自由。王志安飞去讲话,无论讲什么,有这个行动力、愿意讲出内心真实感受没问题、非常好。
2. 但你的签证类型不属于能走进电台当嘉宾的那一类,你不合规。不合规就是不合规,无论你说什么无论你姓社姓资、无论你立场左中堂还是罗大右,统统无关。你不合规你名气大且引发了强烈社会讨论,执法部门不作为不处理等着被公众、反对派扇耳光吗?这么单纯的道理为何会绕不出来?若因巨大影响力就不处理,那样的人治社会、那样的选择执法各位就满意了?喜欢了?一码事归一码事分清楚。
3. 关于选择执法。纠结于选择执法的各位朋友,很简单:去申诉就行了。台湾地区完全不至于个人一手遮天,假如真有选择执法,你就提供名单证据上传上去给到他们足够压力,督促当局执法就行了,这难道不是法制社会的标准操作?需要额外抱怨什么、需要什么阴谋论的参与呢?有一点千万不要搞错:即便有问题,问题不在于处理王志安,而是其他该处理的没处理,不要搞混到最后以为对于王志安的处理是错的,王志安是innocent的,这就有点在侮辱你自己的智商了。警察说你乱摆摊要开罚单时,边上也有人乱摆摊不会构成你摆摊是OK的证据,这恐怕是正常成年人都有的基本逻辑。
4. 言论自由是今日文明社会必不可少的标配,但对于残障人士的歧视言论不属于言论自由。自由是自由、歧视是歧视、仇恨是仇恨,拜托区分对待,这并不很难。尤其私信来和我讨论的各位,假如你们真在乎言论自由、文明社会的话,我建议你们千万不要再混淆一点:你再独立主见再雄辩犀利,也不是歧视贬低特殊群体的理由,更不可能成为你言论的加分项。很多人至今搞不清这一点,甚至反过来觉得羞辱残疾人那一刻表演十分生动刺激有趣、难以忘怀,好赞好给力,讲出了一般人不敢提的精彩!醒醒,别再把没教养当真性情,还把指责没教养污蔑成扼杀自由扼杀真理,这样的思维方式在文明世界会显得很低幼滑稽,会被孤立。口若悬河洞若观火,不等于表达就能随心所欲。当然,假如你不在乎文明社会这四个字,那么你开心就好,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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