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通:青海民主维权公民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近况:有期徒刑14年
长期致力于为新疆地区弱势群体、维吾尔族群体及政治犯、良心犯等呼吁 近年来又南下广东,积极与南方各地公民、人权捍卫者等一起参与街头民主运动和集会
2013年被正式逮捕,后被判刑14年
刑期至202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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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通,1961年5月22日出生,青海省海西州人,新疆民主维权公民。
长期致力于为新疆地区弱势群体、维吾尔族群体及政治犯、良心犯等维权呼吁,近年来又南下广东,积极与南方各地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等一起参与街头民主运动,举行各种声援举牌和集会活动;2013年2月21日,曾因前往湖北武汉会见人权活动家秦永敏,惨遭武汉警方的野蛮殴打;2013年4月,曾因努力表达维权公民正当合法的诉求,在广州火车站多次举牌,宣传民主理念,“抗议流氓政府打压民主人士”等;2013年6月,曾因参与声援安徽民主人士张林之女张安妮失学事件,而遭警方强行拘押;2013年8月9日,曾因在新疆吐鲁番市帮助维吾尔族公民进行维权,而被新疆警方刑拘,并被关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守所。
2013年9月12日,被新疆警方宣布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4年11月7日,终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院以同罪名秘密重判有期徒刑14年,刑期至:2027年8月8日。
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监狱(新疆塔城市乌苏市乌苏监狱,邮编833006)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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