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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山阳因棚户区改造撤销13年前发的房产证,称是“纠错”】2003年,陕西山阳县17家商户购得山阳县城区第一小学临街商铺,经公证,在山阳县房地产管理所办理了房产证。11月16日,山阳县政府公告称,因棚户区改造,撤销13年前颁给其中14位商户的房产证。房管部门称,当初主管部门把关不严发错了证,现在撤销是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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