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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修正案的行为主体是政府,不是私营企业及个人。”这句话没问题。但引申为“私营企业及个人不是侵犯言论自由的主体……”这即便不算逻辑滑坡,至少也是通词膨胀了吧?你在微博炸号,如是有司所为,那么言论自由被侵犯;如是夹去之间的手下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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