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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陈建湘持枪射杀2人 被判死刑】湖南警察陈建湘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陈建湘为泄愤报复,持枪射杀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审理查明,陈建湘因与邹恒、段新民等人多年前发生过纠纷,一直怀恨在心,于2017年12月22日将二人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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