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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教师猥亵女生获刑 刑满5年内不得从事教育工作】昨日,湖北汉川人民法院对小学教师汪某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经查,汪某于2015年至2017年3月间在教学场所多次猥亵女生。这是湖北首例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作出的从业禁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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