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忘王炳章系列#11】
「民主法治自由人權」 王炳章首提八字宗旨
王炳章等創辦《中國之春》雜誌,吹響了海外民運的嘹亮號角,並與中國國內的民主運動和經濟改革遙相呼應。
早在1983年5月的《中國之春》第三期,由王炳章和宦國蒼執筆,寫了社論「大家都來描繪祖國的未來」,正式提出了「徹底變革中國社會制度,實現民主、法治、自由、人權,並提出政治上的五項主張」,即:一、廢除一黨專政;二、黨、政、軍、法分離;三、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四、各級民意代表及各級行政首腦應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五、實行聯邦制,制定新憲法,解決祖國統一、香港及少數民族地位的問題。
而在經濟改革方面,也提出了五項主張,即:一,建立市場經濟。二,多種經濟體制並存。三,立法保護私有財產。四,企業允許獨立工會。五,農民對土地有擁有權和使用權。
《中國之春》首倡的「民主法治自由人權」八字,到1983年年底,並被定為「中國之春民主運動」的「八字方針」。王炳章在「中國之春民主運動一年總結及今後任務」的文章中指出:「『八字宗旨』的提出⋯⋯簡潔、鮮明地概括了中國當代民主運動的宗旨,引發了熱烈的反響,呈現了巨大的凝聚力。」
四十多年前,王炳章和宦國蒼一起提出的十項政治經濟主張,高瞻遠矚。在政治方面,為之後的中國民主運動規劃出了方向,「民主法治自由人權」一直成為民運的基調。而在經濟方面的主張,則有不少獲得中共當局的認可,並為中國的經濟發展作出了貢獻。
在王炳章的領導下,《中國之春》在短時間內,已超越一份雜誌的定位,開始具有了一個政治組織的雛形。
營救王炳章委員會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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