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送儿子回Pittsburg之前,三人一起去邮局寄出选票。总统三票都给了Harris。联邦参议员与众议员的票有的未投,投的都给了民主党。州一级的议员则因人而异。在内政外交的路线上,我本人对民主党有诸多微辞,但考虑到川普有可能获胜,而共和党大概率赢得参议院过半,所以众议员的票一定要投给民主党。
儿子今夏刚去Pittsburg读研,尚不拥有在宾州投票的权利,很可惜,只能利用过去一周的休息时间回家投票。
坦率讲我对哈里斯几乎无好感,特别是对其内政方针。然而川普对于我是绝对不可接受的。除了他的各种低劣小丑式的表演、内政外交上的浅薄认知、对独裁者的各式吹拍、对盟友的满不在乎之外,最大的deal breaker是他对待选举结果的无赖态度,甚至在选前预设了不接受失败结果的立场。这一条是对美国立国之本的最大威胁。
李光耀曾用“数人头”和“砍人头”来总结民主与专制政治制度的本质区别。所以,选输的一方认输是维持民主制度运行的基本要素。如果选输了便掀桌子不认账,那么民主制度便难以为继,对最高权力的争夺就要倒退回到砍人头的旧制度中去了。上一次美国选举的输方不接受失败的结果发生在1860年,随即内战爆发,双方枪炮相见,直到北方赢得了“砍人头”的比赛。
美国的选举制度中有太多Honor System元素,漏洞很多,防君子不防小人。而川普是小人之极,再小的漏洞只要对他有利他也会把漏洞钻大以图利自己。我认为今后的选举制度中应该有这样一条:
- 候选人在选举结果出来后要么签字承认结果,要么提出证据起诉选举的不公之处,在判决结果出来后,如果仍不签字接受,那么就自动失去成为任何选举候选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