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20多年前初到美国后的故事。我们在人生中途进入美国社会,不得不一点一滴观察和理解这个社会。否则,相互看上去都不顺眼。到美国后的前两年,语言不过关,圈子闭塞,大致就是导师、同事、办公室、图书馆、例会、公寓,很少机会跟小圈子外的人近距离接触。
开始念学位之后,跟老师和同学的近距离接触改变了我很多此前的偏见,至少在认知上有了改变,逐渐理解为什么学校如此看重师生的种族代表性和背景多样化。
上学的时候,有位黑人教授,看着像退役的拳击手,很有性格,书本学问和业务经验都有过人之处,常能把教科书上云山雾罩的一些说法,用几句话讲清楚脉络,让学生在黑暗中看到隧道尽头的光。
他点评学生作业的口头语是”Where’s the beef?”大致是问,“干货在哪里?”有时候,他会直接对学生说“Show me the beef!” — — “给我看看你的干货”。他讲课,听完学生提问和发言之后,经常总结几句话,说“This is the real beef” ——“这才是干货”。
期末结束,他给我打了A,或者是A-,记得不清楚了。学院聚会,这位教授的夫人也来参加,一位言谈举止十分优雅的白人女士,印象深刻。闲谈中,得知他下学期要去另一家大学教书了,有点失落感。临散场,对教授说“Thank you for the beef!” (“谢谢您教我的干货”)他跟夫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好的老师,总有些让人忘不了的行迹,言谈举止都是榜样,令学生受益一生。
班里还有几位黑人同学。有位跟我住的公寓相邻。她是单身母亲,儿子上小学,平日开一辆破旧的白色Ford Ranger皮卡,衣着也陈旧,看上去像刚从车间下班的女工。她写作相当出色,我们一起进了院刊编辑部,相互了解多了一点,知道她用功程度非凡,成绩比我好的多。毕业时她去了芝加哥,我跑到休斯顿。
经常来往的有一位娃娃脸的白人同学。他女朋友是菲律宾裔,在医院做护士,总是先笑再说话,声音甜美。二年级的时候,他们结婚了。那是我来美国后参加的第一场婚礼。毕业前,他们有了个女儿,课下给我看婴儿的照片。毕业时,他说想回老家县当检察官。如今,他们的女儿都大学毕业了。
有一位爱尔兰裔的女同学,姓Shea,是爱尔兰裔,很容易记住,在学习中给了我很多鼓励。那年马丁路德金日,学院有个系列演讲,她负责组织,给我安排上台讲半小时。到美国后,第一次穿上西装,在正式场合演讲,看到一群同学和老师来听,心里有点紧张。
她是组织者和主持人,看到我穿得整整齐齐,就叫着我的名字说:“Hey ---, you look sharp!” 我一下就想到了Roxette乐队的歌曲《Look Sharp》和Marie令人振奋的歌声,心中有了自信。记不清那天讲什么了。在此后的人生起伏中,听到“Look Sharp”的曲调,就会想起那位同学。
毕业后,她在北方换了两个工作,后来到路易斯安那一家大学教写作。大约在2006年末,她来休斯顿,住在59号公路旁边的酒店。我们一起去吃饭。她说还是喜欢在学校教书,说起往日的同学,她说来往越来越少了。她在北方长大,如今也成了南方人。印象中,她是有理想的人,对挣钱缺少兴趣,但乐意帮助少数族裔和底层人。
另一位爱尔兰裔的男同学Jim,跟我年龄差不多,都属于大龄学生。我们曾经一起逃课,去学校外面的pub吃喝。有一次,还不到中午,店刚开门不久。他喝了一杯Old Milwaukee,要第二杯的时候,他跟我说:“在爱尔兰,中午喝两杯是家常便饭。”
Jim的女朋友短小精悍,那年刚跑完芝加哥马拉松,曾是我的运动偶像。记得在芝加哥的酒馆,我们喝得有点多,她特别喜欢吃prawn cocktail,说照这个吃法,下次连半马也跑不下来了。
人是有好奇心的动物。比如说,看到黑人教授和他的夫人,还有跟菲律宾女孩子结婚生女的同学,会好奇美国跨种族婚姻的问题,历史上是什么样的,法律是怎么变化的,影响了多少人的悲欢离合,对其他有色人种是不是有跟对黑人不一样的规定,等等。
有了好奇心,就去找书看。当时互联网不像现在这么发达,一谷歌,什么都出来了。但那时候,精力比现在旺盛,图书馆总能找到想看的书籍。出于好奇心学习知识,总是身心愉悦。
50多年前,最高法院宣判禁止跨种族婚姻的法律违宪时,美国有90%以上的民众不赞成跨种族婚恋,但现在一多半人觉得不是问题。但有些人会选择做历史的囚徒,被社会进步和文明化进程拖着走,一直被拖进坟墓。
有一年春天,在伊比利亚游走,当地人Erscilia说:“你们美国人两百年后可能跟我们葡萄牙人、西班牙人长得差不多 — — 我们种族融合了1000多年,美国才刚刚开始。”
刚到美国的时候,也很担心说不好英语。一位长者开导我放下包袱,多讲话。他是犹太人,在芝加哥库克县法院做法官。他问我毕业后的打算,还有在美国发展个人事业最担忧的是什么。我说,其他都还好,就是有些担忧说英语的口音。
他答复的话让我铭记一生。他说:“你听,我也有口音。决定你事业的不是口音,而是头脑。”他抬手指指自己的脑门,继续说:“你听鲍威尔国务卿,口音有多重,是他的头脑让他出类拔萃。”那时候,鲍威尔将军在小布什总统的政府做国务卿,他出生在纽约的贫民区,父母是牙买加移民,讲英语口音很重。
来到美国的最初几年,我们心中都有各种包袱。学习、生活、身份、专业......还有口音。听长者的一席话,心中的包袱就减轻了不少。
此后二十多年中,当自己担心英语表达不利,在众人面前害怕说话的时候,常想起那位长者的开导。他讲鲍威尔国务卿的那席话,不但增加了我对自己的信心,也增加了我对自己选择的这个国家的信心。
不论在哪个国家,哪个地方,人生总会经历悲欢得失,成功失败,如意不如意,但在美国25年经历的许多人和事,回味起来,总能让人感到人间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