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尚福拉下魏鳳和,秦剛有別?
一根繩拴了倆螞蚱,前後兩任國防部長李尚福、魏鳳和一起倒台,給予的開除黨籍、終止其二十大代表資格;開除軍籍,取消上將軍銜,移送軍事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都一模一樣,一看就是窩案。
仔細看今晚的央視消息,李尚福的罪行,“違規為本人和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錢款,涉嫌受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送給他人錢款,涉嫌行賄罪。”“嚴重污染軍隊裝備領域政治生態和行業領域風氣”。看來犯罪主要在擔任中央軍委装裝備發展部部长期間。
而魏鳳和的罪行是“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嚴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涉嫌受賄罪”。“嚴重污染部隊政治生態”。魏鳳和進國防部之前,擔任火箭軍司令,罪行沒有涉及火箭軍,看來犯罪主要在擔任國防部長期間。
李尚福、魏鳳和兩人身為黨和軍隊高級領導幹部,定性略有不同,李尚福是“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魏鳳和是“信仰坍塌、忠誠失節”,明顯有李尚福把魏鳳和拉下水之嫌。
李尚福與魏鳳和還有不同之處,李尚福是20大中央委員,對他的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這不禁令人聯想另一位待處理的中央委員秦剛,央視消息沒有涉及他。或許擇日報導;或許中央委員難保,取消二十大代表資格,但黨籍處理留有餘地?或許開除黨籍,取消二十大代表資格,也待下月三中追認,只是不進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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