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斯克也对川普定罪的事情发声了,作为一个正统的科技生态商人,马斯克其实是远离会计犯罪领域的,但即使这样,他对将这种实践中几乎100%存在习惯性商业动作去定罪的做法也看不下去了,实在过于夸张。我感觉没做过生意的人可能还是意识不到这里面离谱程度,我再用中国的情况举例讲几句吧。
在中国,我们推动司法制度改革的时候,常提到一个概念,叫避免出现:严格立法+普遍违法,因为这样会留下大量的选择性执法空间。
在实践中呢,也确实有大量的法条属于类似这样的严格立法,逻辑清晰+文本明确,造成了所有人普遍违法。但是呢,正所谓法不责众,这些法条在实践中,一般是不会进行普遍定罪的。
这其中最最典型的,就是会计相关的罪责了,从立法的角度,其实是非常严格的,不管大小公司,会计只要不按照真实的情况去记账,那就可能触犯了刑法,比如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等。
但是,正是因为“不按照真实的情况去记账”打击面实在太大了,所以无论税务实践还是司法实践,都不会有任何执法机构会以会计做了“科目A上的一笔消费记到了科目B上”这种最最最最常见的行为为由进行定罪和构陷。如果真的这样就定罪,那100%的公司有罪。
在中国,如果官方机构真的想进行选择性执法的司法构陷,更多的会使用文字和概念模糊的法条去落罪,这也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口袋罪,比如面对普通的人的寻衅滋事,面对商人的非法经营,面对官员的玩忽职守,这些公认的口袋罪,之所以能构陷,是因为其法条的文本描述逻辑不清晰、边缘太模糊,需要不停的用司法解释来降低其模糊性。
所以看到这,大家能看懂了吗,就是那个天天被你们骂的毫无底线的共产党,也知道如果要构陷别人,一定得使用口袋罪,而不是用法不责众的全民罪责,前者好歹还能掰扯几句,后者就纯属无耻毫无任何辩解的空间,完全就是流氓了。
类似会计这样的法条,在实践中,一定是先确定犯了比如诈骗、骗贷、证券违法等重罪,再顺带揪出做假账的行为,落实会计罪责。从来没见过先对记账过失落罪,然后再慢慢找重罪的,这种行为,放眼全世界,无论哪个国家,无论哪种政治经济体制,都可以称之为离谱、毫无底线的构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