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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声誉的行为;经营者不得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不得针对特定经营者,拦截、屏蔽其合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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