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律師曾經問過我一個莫名其妙的問題,至今不太確定其用意:
「黃慈萍是有夫之婦,魏京生跟她同住一房,二人出雙入對,對此你怎麼看?」
我反問:「這關我什麼事?」
從律師點頭的反應看,
這可以算作我的回答。
我跟我的對手完全不是一路人,我的腦廻路處理不了他們這種極度的渣,經常卡在那兒無法運作。
世界被他們顛倒了:
被蕩婦羞辱的竟然是我,
一個一手帶大孩子的單親媽媽。
(「劉莎莎」,這就是我女兒的真實姓名。兩名誹謗案的被告,魏京生、黃慈萍,明明看見這姓名就印在我女兒香港身分證上,學校名冊上,還是要到處惡意散播說我「謊說女兒姓劉」,諸如此類,我已經不知道還能怎麼澄清。也不想想香港有多少小學老師同學、中學老師同學認識這個名字叫「劉莎莎」的女孩,被告在這種細節上費這麼大力氣搬弄是非到底又能說明什麼。)
隱瞞DNA真相的人
反污我在撒謊,
甚至連情書他們都可以無中生有、無恥地編造,
按在我頭上(為此還細心地使用了繁體字)。
我和張猛在香港沒有任何交集,沒有共過事。諸如此類,也不想想我的前同事程益中、溫云超都在這𥚃見證着。
我的律師也沒有像謠傳的那樣主動請辭,我有事先商量。主動請辭的反而是魏京生的前任律師,他不顧魏京生同意不同意,直接向法庭求去,寫明理由是「與客戶(魏)在代理此案上發生了不可調和的分歧。」
…而且,所有上述節外生枝這些話題,又關我所追究的真相什麼事呢?
我形容自己裸奔了5年,透明、公開,兩名活在謊言中的被告,就這樣雞蛋裡挑骨頭5年,編造陰謀論誹謗我5年,打壓我生存空間、四處造謠,讓世界顛倒黑白。
還原真相我是認真的。
在此之前我話已經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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