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法案通过签字之后,共和党有些议员大概是松弛过头了,开始承认封杀TikTok是因为忍受不了上面有太多美国年轻人在支持巴勒斯坦⋯⋯
这也是美国本土的媒体爆出来的,「滚石」杂志参加了麦凯恩研究所的一场活动,其中有共和党大佬罗姆尼和国务卿布林肯的跨党派对话环节,在说到美国在支持以色列的舆论战上为何如此被动时,布林肯说得还算比较老胡,哦不,是比较中肯,大意是议程设置被社交媒体夺走,国家叙事不再具有垄断性云云。
千算万算没有算到的是,罗姆尼直接开始放飞自我了,说他在被问及为什么参议院会多数投票赞同通过TikTok法案时,是因为TikTok上有关巴勒斯坦的内容占比过大。
这段视频在光谱偏保守的推特上都被喷得不堪入目,很多人未必支持TikTok,但如此吃相难看的自曝,还是突破了底线。
只能说开放型的代理人政治系统经常会犯下这种错误,民意代表实际上并不直接接触民意,在不大顾及影响的场合暴露真实的内心想法,然后被媒体拿去鞭笞政坛的虚伪与污浊。
这给了TikTok一个最好的上诉证据。当地时间5月7日,TikTok和字节跳动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定旨在封禁TikTok的《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程序法》违宪,并阻止该法律的执行。
危害国家安全的理由只是明面上的,如果是平台上的内容不合两党心意就要被干掉的话,这妥妥就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生效范畴了,何况TikTok并不生产任何内容,如果发内容的人不违法,那么托管内容的违法更是无从谈起。
据我所知,TikTok在美国的投入依然持续,带货业务的招商活动甚至可以用门庭若市来形容,无论是字节跳动,还是使用TikTok的用户和商家,都没想着要用这款App去对抗什么,只是美国夹在巴以之间难做,转头要拿TikTok当替罪羊出气,这是很荒唐的,对自己的国家信誉也有损害。
我看过TikTok上所谓「泛滥成灾」的反以亲巴的视频,其实几乎没有多少真的支持哈马斯的,只是觉得那片土地上的普通人过于悲惨,因此希望以色列更有智慧和人道的去解决问题,从其余英文社交媒体上的普遍态度来看,这也是相当主流的立场,不是TikTok独有的。
政治家无法与公众达成和解,反而迁怒于言论渠道,这是一种悲哀,再杀多少个TikTok,都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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