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共和国”时代的中国有时候被批评为不道德或道德滑坡,这样描述既有一定道理,又不完全符合事实。
被批评为不道德的社会形态反而有过度道德化倾向,在这种社会里:一方面道德被等同于民族国家,另一方面泛道德化倾向很容易将个体行为上升到民族国家的道德高度。
这种情况跟中国人至今仍过度依赖历史教化有直接关联。宗教在西方文明承担的历史作用在中国被让位给了历史教化和政治教化——这两种教化很多时候还是合流的。
这是用儒教或礼教来形容古代中国并不贴切的最重要原因:儒与礼只是呈现出来的形式和结果,最根本的东西还是历朝历代都奉行各自的历史和政治教化。
这种教化的结果是压抑个体屈从于类似形而上学概念的道德和仁义观念。在这种观念里,个体道德意识不但跟政治和历史绑定在一起,还跟社稷安危绑定在一起。
然而很不幸,这是一种巨大的伪善,因为如果道德首先不是一种个体行为,就会导致个体在个体行为层面不再受到道德约束。一个杀人如麻的恶棍,只要赋予他民族大义,他的罪行立马就会受到同情、乃至遭到重新阐释和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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