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去世
收到了一份资料,是关于一个现行反革命分子的死亡调查档案,档案的主人是一个叫涂香棋的理发师,因在六十年代前期参加了一个所谓的“卫军”的反革命组织,在文革中被批判,后因不堪忍受严刑逼供而于1968年5月上吊自杀。为了他的死亡,组织上开始了长达十一年的调查,在这个调查档案中, 收录了自1972年以来的历次座谈会和大队、公社的处理结果,1972年公社党委对其死亡的结论是畏罪自杀,其中最后的公社党委于1979年的结论如下:
【中共江村人民公社委员会
关于涂香棋在“三查”运动中自杀问题的结论材料
涂香棋,男,现年50岁。原籍波阳县饶埠公社人,解放前迁入我社柏林大队儒林村居住,以理发为职业,家庭出身贫农,本人成份农民,家庭人口7人。
涂因参加“卫军”反动组织中“三查”运动中受审查,在审查中,采取了用逼、供、信的方式,对涂进行了严刑拷打,涂于是逃跑老家——波阳县饶埠公社,在家中一棵桃树上上吊自杀。
根据原市保卫部“关于卫军现行反革命集团案的结论报告”称“对一般成员,又有悔改表现的:……涂香棋……32人,不以反革命分子论处,交当地群众进行批判。”
根据现有的材料证明,应该认定,涂参加了“卫军”反革命组织,系一般成员,而且是有悔改表现的。经公社党委研究决定:“涂属于一九六八年五月三十日去世”。
1979年3月26日】
“涂属于一九六八年五月三十日去世”,这是结论。当代人可能无法理解同样是死亡,自杀和去世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对于死者来说还有什么意义?在那个一切都要和政治联系在一起的年代,对于档案的主人涂香棋来说,他虽然可以以死抗争来告别这个世界,摆脱现实的苦难,但却摆脱不了组织对他的政治评判。畏罪自杀的结论其另外的意思就是你死是你的事,是你抗拒改造,不但是死了白死而且还要罪加一等,你的家人会为此背上沉重的枷锁。
“去世”的含义则是正常死亡,相对于“畏罪自杀”而言似乎给死者一个政治上的平反,身后的政治待遇明显地提高。两个结论相比较,“去世”的结论似乎是对死者更有利,但就问题本身而言这样的结论是对死者的大不敬:不尊重事实就是不尊重死者。涂香棋因不堪忍受严刑拷打而自杀,是属于迫害致死,一个“去世”的结论就掩盖了事实,把自己的罪恶一笔抹消,这让死者何以瞑目?
另外,在这样一个结论背后隐藏着组织对死者高高在上的姿态,“去世”是我恩赐予你的,你如地下有知就要谢主隆恩。实际上,在1978年中共中央55号文件提出为地富反坏右“黑五类”摘帽后,就一直是这种心态,不提你过去的悲惨日子是谁造成的,只提我现在对你摘了被歧视的“帽子”,你就必须感恩戴德,你就必须要拥护我。中国社会奉行的是“死者为大”的风俗,利用死者为自己贴金,对一个对你已经绝望而走向死亡的死者而言,让他如何瞑目?
从畏罪自杀到“去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从无耻到无良的过程,无耻的迫害,无良的平反。
---作者: 孙陇 来源: 故纸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