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明確回答:不是。
李洪志先生在多個場合讓他的弟子把他當作一個人。
例1:「我只是一個人的形像,一個人形俱全的李洪志坐在這裏跟你們在講話,所以你就把我當作和你們一樣的人好了。」(引自《北美首屆法會講法》https://t.co/hjfojN0N6h)
例2:「我坐在這裏我就是個人,你就把我當作人。我和你們一樣要吃飯要睡覺的。」(引自《美國東部法會講法》https://t.co/Z1mEKqY7bl)
例3:「我不想講我自己,我給人的就是這部法理。你們就把我當作一個普普通通的人,我就是一個人像俱全的人,在這裏跟你們講,而且是用人的語言。」(引自《澳大利亞法會講法》https://t.co/g6zH1Vbtfa)
例4:在1999年5月23號於加拿大多倫多舉行的法輪功心得交流會上,有弟子問:「想推薦一家報紙刊登師父的小傳,請問這合適嗎?」
李洪志先生答:「不合適。我不想說我自己的事情,大家也別說。因為大家想了解我,在《轉法輪》中有一個很簡單、很簡單的一個小傳,我現在也叫他們拿下去了。我告訴你們的就是法,大家就學這部法。對我的情況也別感甚麼興趣,就學這部法,就使你圓滿。」(引自《加拿大法會講法》https://t.co/3p0Z41DPiE)
再講點多餘的話。
我因修煉法輪功被關在北京女子勞教所的時候,警察向我展示李洪志先生擁有多少「豪宅」的「證據」,還說他有多麼不真不善不忍,想讓我放棄修煉。
我跟警察說,不管別人做沒做到真善忍,我都要修煉真善忍,我對我師父的個人情況也不感興趣,要不是中共成天說我師父改生日如何如何,我連他生日是哪天都不知道,所以我不是崇拜他個人,看他有沒有「豪宅」、有沒有做到真善忍才修煉法輪功的,您就別費心了。
另外,陶教授轉發李南央女士的言論說,崇拜活人就是X教。
我首先想說,法輪功不存在個人崇拜問題,我們的師父講的是法理、道理,他也一直讓我們「以法爲師」,不要搞個人崇拜。
其實,崇拜活人就是X教,這個標準是誰制定的呢?這個標準對嗎?
對於某一宗教的(真正的)信徒來說,這個宗教的標準當然是對的。以基督教的標準來衡量,其他的信仰都是「異端」。
同理,其他的教派看基督教,可能也是異端。至少耶穌在世時,也是被當作異端處死的。
所以,陶教授將法輪功視爲「異端」,甚至X教,我不覺得奇怪,那是您的立場造成的。
我想請教陶教授的是:
1、中共以法輪功是X教爲理由將數以百萬計的弟子關進監獄,甚至活摘他們的器官,將數以千講的弟子折磨死,這樣做對嗎?您支持嗎?
2、在法輪功學員仍被殘酷迫害之時,「討伐」法輪功、追問法輪功弟子李洪志先生是人是神真有那麼重要嗎?比譴責中共的殘酷迫害更重要嗎?就算法輪功弟子認爲李洪志先生是神,這是他們的思想自由,也沒有傷害到任何人吧?您爲何對此問題如此介意呢?
最後我想說,其實宗教之間你對我錯,根本爭論不清楚,爭論也根本沒有意義。各自的標準不同,肯定都認爲自己信的是對的,都以自己的標準對衡量別人的話,永遠也討論不出結果。
所以現代文明的規則是:各自信各自要信的,互相尊重信仰自由就是了。爲什麼非要弄出個你正我邪才肯罷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