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正经的审判
把对四人帮及其同党的审判,说成“一本正经”的审判,那是因为在审判之前就有了一个正正经经的脚本。就像样板戏一样,其中台词、唱腔、布景、灯光、都预先作了精心的设计,审判如演戏。
邓小平及其后来的共产党的领导人对待文化大革命的拨乱反正,只是要求清理出一块自己执政的舞台, 在此范围之外的场地再肮脏、再黑暗也不去追究。对于文 革案件审理,邓小平采用了“只灭宗亲,不挖祖坟”的韬略。对于跟随毛的四人帮 及其羽翼,不客气地一律剪除;涉及毛泽东本人的罪恶,统统巧饰掩盖。因为邓小平等人毕竟还要接过毛泽东的这份遗产,如果鞭了毛泽东的尸骨,他们继承的正当 性又会遭到非议。
江青在法庭大喊:“我是毛泽东的一条狗,毛泽东让我咬谁我咬谁!”全天下 的人都听见了,唯有审判长江华听不见。他硬说江青这条贴身狗,是背着毛泽东出 来咬人,一咬就咬了十几年……
审判聂元梓,和审判四人帮如出一辙。在聂元梓陈述到李纳口头传达毛泽东指示,聂元梓奉命到上海造反时,就一律叫停,既不做调查,也不予采信。
聂元梓被判17年徒刑,罪有应得还是判刑过重?没有一个中国人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共产党领导的司法,可以说天网恢恢,有疏有密。疏的空洞可以通过骆驼 ,密的网眼可以捕捉蚂蚁。而且那法网还是橡皮筋编制而成,其弹性系数由党的官员临时设定。
聂元梓被判得太轻了!与同是北京大学的右派分子林昭相比,林昭只是言论上反党,她顶多刺破自己的手臂蘸取鲜血在床单上写下几首诗,而且还没有机会发表 。林昭被判处死刑。聂元梓进行反革命活动有大规模组织,涉及全国范围。她还策划武斗,迫害反对派,诬陷老干部,并有间接血债,对比之下,枪毙也不为过。
聂元梓判得太冤枉了!与指示她做恶的文化大革命元凶毛泽东相比,简直是讽刺。毛泽东至今安详地卧在水晶棺,接受崇拜的香火。照这个标准,聂元梓等五大学生领袖,应该刻成汉白玉雕像,守护在水晶棺的四周,分享奉祀。聂元梓等人的造型,应该是吹着小喇叭,举着马列主义的火炬,张着一对洁白翅膀的小天使。
---“无胆虎山行 打狗论英雄
——《聂元梓回忆录》引起话题”
·歪脖子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