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廿九日,西城区红卫兵纠察队发布“第四号通令”,其中第七条说:“确实查明,并斗争过的黑六类分子,尤其是逃亡地富分子。除现行反革命分子应当依法处置外,其余一律给政治上、生活上的出路,这个出路就是限期(于九月十日前)离开北京(如有特殊情况,经本人所在单位及查抄单位批准,可酌情延长), 回原籍劳动,由革命群众监督改造,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
这个“通令”在全城甚至全国张贴公布。直接后果是北京城中有近十万人口被扫地出门,驱逐到农村,占当时城市人口的百分之一点六。而且,这些被驱逐的人有的在火车上就被打死,有的到了农村没有食物没有住房,而且作为“阶级敌人”遭到批斗,很快死去。
一九六六年八月下旬,大批被打死的人不标姓名堆在一起被运往火葬场。北京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的校长高云和北京第三十一中的书记杜光,都是在被红卫兵打昏过去以后就送去火葬场。火葬场的老工人发现他们还没有死,没有烧他们。他们又回了家。当时大量尸体积压,火葬场来不及焚烧,只好在尸体堆上放了冰块,血水横流。一名军人目击者说,那里的气味和情景恐怖至极。一名在九月十三日去火葬场的女教师说,那时候那里还是满目尸体,草地上摆得横七竖八,排队火葬。
---王友琴:红八月与红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