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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女子诈骗40余万被判刑,家人称其被包养;受害人:给钱是想她上好学,回报家乡;判决书:本人供述系卖淫】判决书显示,刘某某供述,大概五六年前,她曾在兰陵县五岔路口宾馆一条街卖淫,老板将其以学生的身份介绍给胡某银,进行性交易,之后保持联系,她以各种理由向胡某银要钱,钱款均被其与前夫消费,无法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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