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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流动人口管理新规:亲友来居住,三天内要登记】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对省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作出具体规定。流动人口需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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