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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人士:证监会已禁止中资券商投行在香港担任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发起人。决定出于风险考虑,已在今年早些时候通知到中资券商投行。担任SPAC发起人是有利可图的业务,中资券商一直在游说监管修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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